東莞致遠物流有限公司危險品運輸駕駛員安全操作守則:
1、東莞致遠物流有限公司運輸化學、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、消毒等措施,對包裝容器、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,嚴禁危險品漏、散和車輛帶病運行。
2、嚴禁將有抵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,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、場地時,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后,方能進入。
3、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,下午3時后運輸。
4、東莞致遠物流有限公司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,發現有滲漏、破損等現象,在耒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,易引起氧化分解、自燃或爆炸現象,應立即采取自救,向領導、廠方、當地消防部門報告,盡快妥善處理解決。
5、在運輸、停靠危險區域時,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。
6、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、集鎮、交通要道、居住區等地主,不準將載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單位車間、場內。如確因裝卸不及、停車或過夜修理等,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,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。
7、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,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性。
8、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"危險運輸證"